【南美侨报网编译乔莯报道】哥斯达黎加立法大会近日通过一项新法律,允许罹患重病或绝症的参保者全额提取“强制性补充养老金计划”(ROP)资金。
哥斯达黎加《号外报》报道,该法案由前议员何塞·玛丽亚·比利亚尔塔(José María Villalta)和爱德华多·克鲁克申克(Eduardo Cruickshank)联合提出,并在第二次辩论中获得45名议员一致通过。
此前,被诊断患有严重疾病的患者无法直接提取强制性补充养老金,必须通过宪法法庭诉讼才能获得资金。新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更便捷地向养老保险公司申请全额提取养老金。
根据新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者可在最长60个月内选择分期或一次性提取养老金:被哥斯达黎加社会保障基金(CCSS)认定为绝症患者;因疾病或事故导致健康状况严重恶化;经社会保障基金评估,疾病或事故导致高死亡风险,且难以通过医学治疗延长生命。
法律明确,重病或绝症的判定须由社会保障基金的主治医生依据循证医学标准进行确认。关于具体疾病范围,法律未作明文规定,将由社会保障基金及主治医生根据医学标准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