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智利、哥斯达黎加大使馆调整赴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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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工作人员在为入境中国人员进行核酸采样。新华网

近日,中国驻智利、哥斯达黎加大使馆调整赴华政策,包括签证和健康码的有关要求。

驻哥使馆调整赴华签证政策

中国驻哥斯达黎加使馆消息,即日起,中国驻哥斯达黎加使馆再次调整赴华签证政策,如有办理签证需求,请按本通知要求申办。

一、签证政策调整内容

(一)下列人员赴华无需办理签证

1.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2.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3.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常驻记者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4.持有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商务旅行卡的外国公民。

5.持有效中国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

(二)从事外交、公务、乘务活动以及按规定可签发礼遇签证的外国人可继续办理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

(三)目前可受理签证范围及要求

1.赴华长期工作或短期访问的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

凭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申请M字、F字签证,不再要求提供国内政府部门出具的系统邀请函;凭《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Z字签证。

上述复工复产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确需赴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需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S1/S2字签证。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只能申请S2字签证。非婚伴侣赴华,还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供民事法律关系证明。

2.因人道事由赴华人员:

赴华团聚或探亲的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根据疫情前规定凭有关资料(其中亲属关系证明应为原件)申请Q1/Q2字签证。

因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等紧急人道事由申请赴华签证者,我馆可优先受理,但申请人须提交已故或危重病亲属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危重通知书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3.符合高端人才条件人员须凭《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材料申请R字签证。

4.在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及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原件)申请学习X1签证;在华留学人员的家属可以申请相关签证随居或探亲。

※办理各类赴华签证所需材料清单链接:http://cr.china-embassy.gov.cn/lqfw/qz/fhqz/201702/t20170228_5101829.htm

(四)下列情形继续暂停入境

1.持2020年3月26日前审发的有效签证;

2.日本、新加坡、文莱单方面免签入境;

3.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

4.海南入境免签;

5.上海邮轮免签;

6.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政策;

7.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免签。

(五)赴华旅游、就医人员继续停发签证

二、申办流程

自2022年8月22日起,所有申请人须在线填表并在线预约,驻哥斯达黎加使馆将不再受理旧版纸质申请表。具体方法请浏览我馆《关于实施中国签证在线申请的通知》(链接:http://cr.china-embassy.gov.cn/lqfw/202208/t20220806_10736277.htm)

※温馨提示:

1.现场递交签证材料后,受理时间一般需5个工作日。

2.为确保签证申请的真实有效性,需申请人本人递交材料。

3.未成年子女的签证办理可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办。除提供正常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护照、居留及孩子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携带取证单、银行缴费单或转账汇款单,按约定时间到使馆领侨处领取签证。如申请人本人因故无法亲临现场取证,可委托他人持取证单和银行缴费单或转账汇款单代为领取。

5.申请赴华签证前原则上应全程接种获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幼童以及因疾病等原因无法接种的除外),在华期间应遵守相关防疫政策。

三、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签证对外接待时间:每周四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签证咨询: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7:00(周四对外接待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0506)22914650

咨询邮箱:consulado@embchinacr.com


驻智使馆调整赴华人员健康码要求

据中国驻智利大使馆消息,为更加科学精准开展外防输入工作,根据国内统一部署,自即日,中国驻智利大使馆将对从智利始发、乘航班赴华的乘客执行新的检测政策。具体如下:

一、检测要求

所有从智利出发、搭乘航班赴华人员,无论是否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程序,均应在航班起飞前2天内(不要求具体时间),在本地两家不同的检测机构,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至少一次核酸检测须在航班起飞前1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应为阴性。

二、检测机构

赴华乘客可在本地任何一家合法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申请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

(一)中国籍乘客,在获得检测结果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B-1端口,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不同机构核酸检测结果2份;

2、中国护照或旅行证件资料页;

3、赴华航班行程表;

4、智利本地身份证件或智利签证

(二)非中国籍乘客在获得检测结果后,应立即登陆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使用邮箱注册账号。

申请人请按提示在线填写、申报健康状况,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不同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结果2份;

2、智利护照资料页;

3、2020年3月26日之后颁发的中国签证,或有效的中国工作、团聚、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4、赴华航班行程表。

四、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新冠肺炎人员赴华,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康复后,在当地不同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PCR检测(两次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获得全部检测证明后3日内,连同乘客的护照资料页,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使馆,邮件标题注明“曾感染人员+当事人姓名”。

(二)使馆收到邮件后将进行预审,并在1-2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

(三)通过预审后,自第2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之日起算,满14天健康监测无异常即可按一般人员流程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请将确认痊愈的2份阴性报告一并上传。

五、密切接触者和疑似感染者

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从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计算)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包括上述人员同住的家属等,属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和疑似感染人员应进行5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无异常,可按本通知第一条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乘客赴华航班中转次数无限制。但自智利始发赴华乘客,应在本地和赴华直达航班出发地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领区划分见:cl.china-embassy.org/chn/lszlx/bzxz/t1904244.htm)。

乘客应提前了解相关中转地的入境和防疫政策,以及相应的中国使领馆的健康码申请要求。

(二)企业人员、临时来智人员、登陆船员等人员回国,视同一般乘客。

(三)自智利出发、未获取健康码就已抵达中转地的人员,我馆不为其补充审发健康码。当事人应按照驻中转地中国使领馆要求进行隔离或检测,再向当地中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或径返智利,并按相关程序向我馆申请健康码。

(四)部分中转地、航空公司针对赴华航班,自行设置了一些限制性条件,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

(五)使馆收到健康码申请后,将在24小时内予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并注明原因。节假日、周末等时段,使馆健康码审发工作正常进行。如在航班起飞前3小时仍未获发健康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致电使馆咨询。审码时段内请勿催促,以免影响审核效率。

申请健康码要求将根据国内防疫政策随时调整。往期通知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中国驻智利大使馆

电子邮箱:chinaconsularchl@gmail.com

联系电话:965409672

中国驻伊基克总领馆

电子邮箱:chinaconsul_iqu_cl@mfa.gov.cn

联系电话:966127618

驻智利使馆提醒拟赴华人员,行前务必做好隔离防护,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减少外出购物、游览、聚餐、会友或进行其他非必要行为,避免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后导致输入病例。

驻智利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98985955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责任编辑:宋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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