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推出拉美地区首部青年带薪实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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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总统穆利诺(中)签署拉美地区首部规范青年带薪实习法律。《巴拿马美洲报》

【南美侨报网编译李禾禾报道】巴拿马总统穆利诺20日签署拉美地区首部规范青年带薪实习的法律,其项目面向18至25岁、处于职业和技术教育或高等教育阶段的青年,以及持有中学毕业证的未成年人,旨在鼓励他们进入私营企业开展正规实习。

《巴拿马美洲报》报道,根据这项法律,青年实习生可在私营企业或非营利组织中实习,以提升专业技能并积累实际工作经验,为未来申请正式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同时也有助于降低全国失业率。

法律规定,每项实习的最长期限为一年,实习生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月可领取450美元津贴。该津贴属于补助性质,不计入工资范畴,因此无需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实习项目总周期为三年,自法律生效之日起计算,并可通过行政命令延长三年,但仅限延长一次。

参与实习项目的企业或机构无须与实习生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实习期间也不产生正式雇佣关系下的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权益。然而,企业必须为实习生购买职业风险保险。实习结束后,如企业决定正式录用实习生,须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确立正式劳动关系。若实习生为未成年人,其聘用还须征得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

所有在巴拿马依法注册的本地和外资企业、非营利组织均可参与。

为防止企业以实习生替代正式员工,法律明确规定了实习生人数上限:员工总数不超过50人的企业,最多可招收两名实习生;员工总数为50至100人的企业,上限为四名;100至200人的企业,上限为六名;员工总数超过200人的企业,实习生人数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3%。如企业违规以实习生替代正式岗位,或招收人数超过法定上限,将被依法处以250至500美元罚款。

如企业出于扩大青年实践机会的考虑,希望招收超过法定上限的实习生,须向劳工部(Mitradel)提出申请,并在评估后获得正式授权。与此同时,劳工部将设立便捷、保密且安全的投诉渠道,包括线下、线上和电话等方式,供实习生举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虐待、不当对待、骚扰、歧视及违反相关义务等行为。

劳工部部长杰克琳·穆尼奥斯(Jackeline Muñóz)强调,这项法律体现了政府推动青年真正融入劳动力市场的承诺,为长期在企业无偿工作的年轻实习生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再次表明,就业岗位的创造主要依靠私营机构,而非政府。她还表示,这项法律将帮助青年提升能力、积累经验,从而为进入劳动力市场做更好准备。

责任编辑:乔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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