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侨报网编译李禾禾报道】萨尔瓦多立法大会近日批准《移民和外国人特别法》(Ley Especial de Migración y Extranjería)修订案,对4项条款进行修改,调整了有关持有临时居留身份外国人、已入籍者子女的国籍获取,以及丧失国籍相关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萨尔瓦多网站“laprensagrafica”17日报道,该修正案由政府提出,仅参考移民局意见,未经过技术性讨论即获立法大会通过。移民局向立法委员会解释,此举旨在吸引投资、保障家庭团聚,同时简化相关手续。
根据修正案,持有临时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在境内需停留的最短时间从原来的至少9个月大幅缩短至90天。同时,即使出境时间超过6个月,其居留身份仍可保留且无需重新申请签证即可入境。
在子女入籍方面,修正案规定,未满18周岁的外籍人士子女可通过父母直接申请加入萨尔瓦多国籍,移民局将为此建立专项办理机制。子女取得国籍后,可一直保有该身份至成年;成年后,须向主管机构声明是否愿意继续保留萨尔瓦多国籍。
与此同时,修正案还对丧失国籍的相关程序进行了简化。以往因在原籍国居住满2年、在萨尔瓦多境外连续居住5年或因司法判决而丧失国籍时须遵循的相应程序被取消,移民局将重新制定相应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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