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环境部撤回前政府43项法令 启动技术复核以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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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侨报网编译乔莯报道】智利环境部近日正式致函国家审计署(CGR),请求撤回目前处于审查阶段的43项最高法令,以“确保其符合现行技术和监管标准”。这些法令由上届政府提交,在正式进入法律程序前,现任政府将对其进行详细的技术和法律审查。

综合智利ADN电台网站、网站“biobiochile”报道,上述法令涉及多项环境法规的批准及相关标准制定,同时还包括将洪堡企鹅(pingüino de Humboldt)栖息地划定为自然保护区,以及任命2026年至2027年度国家可持续发展与气候变化委员会成员等重要内容。

信函公开后,环境部解释称,此举属于行政机构对国家各机构实施内部审计程序的一部分。环境部承诺,在完成相关分析后,将“尽快”重新提交这些文件,以确保在新政府领导下,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推进。

环境部表示:“为确保环境部发布的各项文件符合现行技术和监管标准,我们已启动对国家审计署仍在审查中的法令的复核程序。这是新政府履职初期的常规做法,也符合历届政府的一贯做法。”

环境部强调,这项工作也是总统卡斯特政府内部审计计划的一部分,旨在对所有待审批法令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确保环境部每一项行政行为都符合法律和技术标准,切实保障民众福祉,并有效保护国家自然遗产。

此外,环境部特别指出,上届政府在即将卸任的3月初提交了21项法令,其中13项是在其任期最后一天,即3月10日提交的。环境部目前正优先对这些最高法令开展系统审查,以便尽快重新提交给国家审计署,并承诺将秉持透明、诚信和良政原则,及时向相关利益方及社会通报进展。

以下为此次撤回审查的部分重要法令详情:

2023年

第42号法令:批准《国家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委员会及区域环境咨询委员会条例》。

2024年

第31号法令:批准《战略环境评估条例》。

第35号法令:制定《瓦斯科河流域地表水保护二级环境质量标准》。

第47号法令:推动《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适应计划》。

2025年

第3号法令:制定艾森港(Puerto Aysen)及其周边地区的大气治理计划。

第4号法令:批准《温室气体和用水自愿认证制度条例》。

第8号法令:制定《火力发电厂排放标准》。

第9号法令:批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和短寿命气候强迫因子(SLCFs)排放补偿制度条例》。

第10号法令:批准规范处罚公共登记册的管理条例。

第12号法令:批准维利亚里卡湖(Lago Villarrica)流域叶绿素A、透明度和溶解磷的净化计划。

第14号法令:批准《长期气候战略》适应部分(国家气候变化适应计划)的更新。

第16号法令:制定生物多样性和保护区管理局科学咨询委员会的内部运作和组成规范条例。

第20号法令:批准物种恢复、保护和管理计划的相关规定。

第22号法令:批准关于电池和电气电子设备的回收、资源化利用及其他相关义务的最高法令。

第23号法令:批准《生物多样性补偿条例》。

第31号法令:批准《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RETC)条例》。

第32号法令:制定铜冶炼厂和砷排放源的排放标准。

责任编辑:乔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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