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哥斯达黎加将有更多住宅业主缴纳“豪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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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豪宅税”的起征点从去年的房产价值1.48亿科朗下调至1.45亿科朗。哥斯达黎加《民族报》

【南美侨报网编译毛伯贤报道】哥斯达黎加税务局近日宣布,今年,“豪宅税”的起征点从去年的房产价值1.48亿科朗下调至1.45亿科朗,这意味着将有更多住宅的业主需要缴纳“豪宅税”。

哥斯达黎加《民族报》4日报道,“豪宅税”是“加强住房方案团结税”中的一档,自2009年10月设立,首次申报是在2010年1月。根据《加强住房方案团结税法》,税率和起征点每年都会考虑到上一年12月至当年11月期间的经济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和普查局的消费价格指数进行更新。2024年各档税率的更新根据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的通货膨胀率计算。

税务局长马里奥·拉莫斯(Mario Ramos)证实,今年的豪宅税纳税人数量预计会增加,但目前很难估计具体人数,因为房产数据来自各个市镇,有些登记名单并不是最新的。

据拉莫斯介绍,“豪宅税”申报后的有效期为3年,因此,2022年申报的纳税人在2024年无需再次申报,从2025年起,则必须重新申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税务与法律合伙人西尔维娅·冈萨雷斯(Silvia González)表示,对于房产价值在2023年未达到“豪宅税”起征点、在2024年达到的业主,从2024年起必须申报房产价值,然后缴纳相应的税款。税率按税基逐步计算,随着价值的增加,税率也随之增加。根据《税收规则和程序法》,未申报或未缴税者将被处以罚款,每3年未申报一次,罚款额相当于基本工资(目前为23.11万科朗)的50%。

如果纳税人在已经提交了应缴税款的D-179报税表后,没有按时缴纳税款,每过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就需缴纳未缴税款1%至20%的滞纳金。

责任编辑:康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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