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美侨报网编译门凌霄报道】鉴于新年将至,年底交通状况复杂,近日,危地马拉媒体就危地马拉交通罚款事项进行了科普,尤其针对阻碍“紧急车辆”通行的罚款标准。
危地马拉《自由新闻报》12月27日报道,危地马拉《交通条例》第185条规定,公共和私人救护车、巡逻车等均属于紧急车辆,政府官员在访问中使用的车辆也被视为紧急车辆。紧急车辆拥有优先通行权,在特殊情况下开启应急灯后,可以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并可不遵守部分交通条例。阻碍紧急车辆通行者,将被处以最高2.5万格查尔的罚款。
危地马拉首都市政警察局负责人阿米卡尔·蒙特霍(Amílcar Montejo)提到,他们经常收到关于私家车开启应急灯的举报,并强调“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受到制裁”。
蒙特霍强调,所有的救护车都必须在国家民事警察局(PNC)的交通部门进行登记。应急车辆只有在提供紧急服务的情况下才享有优先通行权,且驾驶员须谨慎行使这一特殊权利,确保不会伤害行人,以及已经停车或准备让行的其他车辆。
此外,《自由新闻报》还回顾了危地马拉其他违反交规行为的罚款标准,如不带驾照、不系安全带、在车辆等待队伍中转向等行为罚款200格查尔;违规使用应急灯、在人行横道超车、超速、在公共道路上乱扔垃圾、使用超期驾照等行为罚款300格查尔;在高速公路和快速车道上倒车、在学校区域不礼让学生、无证驾驶、车辆与驾照型号不符等行为罚款400格查尔;车辆未上车牌、在禁止的时间和路线上驾驶货运车辆、摩托车驾驶员未穿(反光)马甲和戴头盔等罚款500格查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