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于1月21日至22日召开审查会,邀请赖清德列席,就其被弹劾案进行说明并接受质询。立法院于16日发函赖清德办公室,赖办20日下午回函,以立法院“无问责权利”为由,告知赖清德不予列席。
香港中通社报道,针对台行政院不副署立法院三读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国民党党团及民众党团2025年底宣布启动弹劾赖清德程序。同年12月26日,立法院会议表决通过对赖清德的弹劾提案,弹劾程序进入审查及决议等阶段。2026年1月14日至15日,立法院召开公听会,就赖清德被弹劾案听取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意见。
根据议程,在两场公听会之后,立法院将于1月21日至22日召开全体委员会,邀请被弹劾人列席说明并接受立委质询。
据报道,赖清德办公室20日回函立法院,告知不便出席。因此1月21日至22日两天的审查会仅由各党团推派的立委发言,总计32人,每人发言10分钟。
香港中评社报道,而立法院公布的21日发言名单共11人,包含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钟佳滨、书记长陈培瑜;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傅崐萁、书记长罗智强;以及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黄国昌、副总召张启楷等,共6位国民党立委、2位民众党立委以及3位民进党立委。
按照有关规定,立法院对台正副“总统”提出弹劾案,须经全体立委1/2提议、2/3以上决议,再声请司法机构审理。目前,立法院共有113席立委,其中国民党52席、民进党51席、民众党8席、无党籍2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