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被香港律政司诉请破产
发布时间: 1729080003374 来源:南美侨报网综合 评论:0 发布时间: 1729080003374

今年3月满100岁的香港已故知名歌手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多年前因对梅艳芳为管理遗产成立的信托基金内容不满,兴讼争夺女儿逾亿元遗产及提高生活费等,由于官司缠讼多年致欠下巨额讼费,一度被法院颁令破产。她近日再疑因拖欠费用,被律政司司长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破产。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已排期于12月17日开庭处理。

香港新闻网报道,据悉,律政司司长的呈请书并没有提及覃美金被呈请破产的原因,律政司亦表明不便回应,须待开庭处理时揭露详情。

梅艳芳于2003年罹患子宫颈癌逝世,终年40岁。梅艳芳在世时累积庞大的资产,主要包括位于香港、伦敦和东京的多处物业,当时市值总值约为3500万元(港元,下同),目前已升值至超过1亿元。梅艳芳透过遗嘱设立了信托,并依照契约分配给指定受益人。

根据其遗嘱,梅妈每月可得7万元作为生活费,并安排司机和佣人;梅妈过世后,该部分剩余的信托资产将捐给妙境佛学会。此外,梅艳芳的外甥和侄女四人共可得170万元的教育基金,好友刘培基则获得两处物业。

梅艳芳生前曾表示担心母亲“大花筒”(乱花钱),故如此分配。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多年来,梅妈抱怨生活费不够用,多次为争遗产提出上诉,耗时多年经历多次败诉后,续以上诉至终审法院,最终全被驳回其上诉许可。

2011年梅妈与梅启明曾入禀高等法院指遗产信託人疏忽处理梅艳芳生前签署的遗嘱和信托书,令遗产损失而索偿15亿元,当时被高院将案件剔除,更被下令支付讼费。梅妈因累积巨额律师费及诉讼费,信托公开亦拒绝支付,梅妈于2012年曾因拖欠230万元律师费被法庭颁令破产。而梅妈多次败诉欠下逾110万元讼费,于六年前从梅艳芳遗产中提取92万元,以“八折找数”一笔勾销。

责任编辑: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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