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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一案。滁州检察微信公号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透露,4月27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一案。周江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中新社报道,据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副县长,象山县县长、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市长、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土地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周江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江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周江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周江勇生于1967年9月,浙江宁波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2年1月,官方通报周江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配备警卫人员、公务用车”“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执法司法活动”等。
香港《大公报》报道,反腐专题片《零容忍》第五集《永远在路上》曾披露了周江勇“搞家族式腐败”“与资本勾连”的部分案情——他和弟弟周健勇搞“一家两制”,一个从政、一个经商,周江勇利用公权力为周健勇经商提供帮助。
比如,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周江勇先后在涉及舟山、温州的多个项目中,按照周健勇传达的请托,为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史时红提供帮助,周健勇则先后八次以“借款”为名收受史时红所送的钱财,总计金额达9000多万元人民币。
2017年,周健勇在宁波和人合资创办优城联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是一家聚焦“地铁互联网+”的高新科技公司,其实核心资源还是他哥哥周江勇的权力。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周健勇热衷于结交各路老板,表面是推销高新科技概念,实际是兜售周江勇的权力。一些企业也希望通过周健勇绑定周江勇,于是就采取“低值高投”的方式,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入周健勇公司的部分股权,周江勇则为这些企业在获取低价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