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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之子、高雄市议员陈致中(右)。台北《联合报》/资料照片
陈水扁贪腐案缠讼多年,其子陈致中涉洗钱去年遭判1年徒刑。陈致中上诉后今年4月26日被台最高法院驳回,近期将入狱服刑,台检方已为其启动防逃机制。陈致中的议员身份也将解职,这也是他第二度被解除高雄市议员职务。
陈水扁妻子指示陈致中海外开账户
台北联合新闻网26日回顾称,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指示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开设海外账户,让吴淑珍哥哥吴景茂将犯罪所得转入洗钱。2006年12月,黄睿靓在陈致中陪同下在瑞士美林银行开立账户,吴景茂依吴淑珍指示将龙潭购地案等犯罪所得共859万美元汇入,陈致中再从该账户转账1000万美元到另一账户。
此外,黄睿靓还以宝昌公司名义在开曼群岛设立纸上信托公司,并开立两个代号的账户,与陈致中将两案犯罪所得汇入宝昌公司账户等。短期内上述海外账户巨额资金频繁流动,引起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的注意,经通报后瑞士联邦检察署认定他们有洗钱嫌疑,2008年1月查扣、冻结两个纸上信托公司的账户资产,共计2242万美元,并向台湾检察机关申请司法协助,案情因此被揭发。
不服判刑一年 陈致中上诉再败
台北中央社报道,2022年8月,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涉洗钱,各判刑2年、1年、10月,仅黄睿靓获缓刑4年,检察官就此部分也决定不上诉。
不过,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均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更二审认定吴淑珍有掩饰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财物的洗钱行为,判处有期徒刑2年,扣案洗钱财物及孳息共299.83万美元没收。
此外,陈致中犯共同掩饰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财物之洗钱行为,判处1年徒刑,并罚金150万元(新台币,下同)扣案洗钱财物816.90153万美元没收;黄睿靓共同掩饰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财物之洗钱行为,分别判处10月徒刑,并罚金100万元,缓刑4年,须向公库支付100万元,扣案洗钱财物816.9万美元没收。罚金部分得易服劳役。
因去年6月台立法院通过“会计法”修正案,“国务机要费”正式除罪,陈水扁涉诈领“国务机要费”部分免诉。但吴淑珍二审因洗钱罪被判刑2年,陈致中判刑1年,黄睿靓判刑10个月,缓刑4年。
陈致中确定近期将入狱服刑,台检方已为其启动防逃机制。
高雄议会:将解除陈致中议员职权
今年44岁的陈致中已担任三届高雄市议员,此番陈致中判刑定谳将面临解职。
高雄市议会表示,收到台行政院来函后将依法解除陈致中的议员职权。
另据台北《周刊王》报道,陈致中26日发出128字声明指出,“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风,打断手骨颠倒勇,无论这条路再怎么辛苦、再多的磨难,我们都会勇敢走下去!”
陈致中2010年当选县市合并后第一届高市议员,不到一年因伪证案判刑3月确定后被解职,事隔10多年后,陈致中又因官司面临二度解职命运。
对于陈致中上诉败诉,民进党高市党部低调回应“尊重司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