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大学宿舍,张元开启了合租生活,入住后才发现,自己被“二房东”忽悠,这间房被改成了群租房,不仅居住体验不佳,还潜藏消防安全隐患。如何避免类似这样的租房遭遇?2月1日起,《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立法对群租现象“亮剑”,明确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并加大对“二房东”的监管。
上海上观新闻报道,针对群租现象,《条例》对群租做了清晰界定和划分,明确厨房、卫生间、阳台、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且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条款中还专门加强了监管部门发现和处置机制的衔接,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条例》规定,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以及其他故意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强迫承租人变更、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住房。
有关“涨租”方面,《条例》明确建立住房租赁价格监测机制,当“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可以依法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据了解,上海租赁住房目前约有210万套,占住房总量的26.3%,其中,个人出租住房约180万套,市场化租赁企业出租约1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约20万套(间)。
《北京日报》报道,群租是中国超大城市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难以根治,容易回潮。因此,需要系统性治理。
上海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是针对“二房东”明确规定,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转租房达到规定数量,需依法办理登记。由此,加强“二房东”管理,以便倒查追溯,保障租客权益。
此外,“涨租”是租赁双方都很在意的要素,《条例》体现了适时调控介入的理念,明确建立住房租赁价格监测机制,当“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可以依法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