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南大学一名法学院教授近日被举报通过胁迫等手段和女学生保持不正当关系,经调查后被取消教师资格。
新加坡联合早报网报道,网名为“西南大学唯泉雪声228”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生21日在微博发文称,被西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二级教授赵明“潜规则”的经历。她控诉赵明利用导师职权,胁迫她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三年,且要求随传随到,她为完成学业忍辱负重三年,却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未能获授学位。
山东鲁网报道,西南大学与北京时间25日晚23时许在官方微博回应称,“经调查,赵某与该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声明称,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赵某以下处理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以上处理处分已生效执行。
声明还表示,关于反映不能被授予博士学位问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该生提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经其申请学位所在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为未达到申请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不同意授予其博士学位。
声明同时指出,根据相关规定,该生可以先申请博士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再申请授予博士学位。导师组将加强对其的帮助和指导。
公开信息显示,赵明1966年出生,现年56岁。他1987年从西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毕业,2001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及教学领域涉及中西法律文化传统,尤以中国先秦、古希腊和德国古典思想为重。
《钱江晚报》刊发评论文章呼吁,高校导师们还是少和女学生谈些感情。
文章称,外国高校发生性丑闻的频率比较低,有的国家高等院校明确禁止有共同学术兴趣的师生之间产生浪漫关系。只要是师生恋被公开,无特殊情况,院校惩罚的不是学生,而是教师,一旦师生恋情被发现,该教师就会被解雇或开除。这个决定的逻辑基础是:师生之间的恋爱关系里,有权力与地位的老师这一方可能会对弱势一方滥用权力,许诺或惩罚学生,而弱势者难以反抗,不得不屈从。
文章指出,如今中国高校性丑闻时有发生,而一些学校处理此类事情时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降级处理,这不是处理问题的长久之计。必须让导师们牢记,不应当跟任何学生谈感情,否则就对不起“天地君亲师”的这一古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