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企在台遭诉“挖角” 芯原董事长:台湾分公司仅从事销售业务
发布时间: 1663231943971 来源:南美侨报网综合 评论:0 发布时间: 1663231943971

对于“以百万年薪挖角台湾高科技人才”一事,大陆芯原股份董事长兼总裁戴伟民回应,台湾分公司仅负责销售业务,从未雇佣过IC设计人才。

“看台海”微信公号报道,台湾士林地检署近日称,芯原台湾分公司未经主管机关许可,在台设立分公司从事业务活动,挖角台湾高科技产业人才,分公司负责人詹俊才被以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起诉,芯原股份董事长兼总裁戴伟民被“通缉”。

针对传闻,戴伟民回应:“芯原台湾分公司一直为芯原开曼所控股,直至为了2020年8月芯原在科创板上市才转变成陆资控股。近二十年来,芯原台湾主要负责销售业务,从未雇佣过IC设计人员,也没有任何IC测试机台。”

台北《中国时报》报道,今年3月9日,台检调对8家高科技公司发动搜索,其中士林地检署侦办中星微、芯原、硅谷3家,目前硅谷负责人已获缓起诉,中星微仍在侦办当中,芯原台湾负责人詹俊才遭起诉,并建请法院没收自2014年以来,7年以来的营业毛利,共计超8.8亿元(新台币,下同)。

台检调表示,芯原公司实质控制香港芯原,再百分之百持有开曼芯原,主要从事IC设计、测试、IP销售、一站式服务。

起诉书指出,大陆芯原透过台湾分公司“非法营业”,自2014年起赚取“不法利得”,每年约1亿元,7年共计8亿余元,属于第三人大陆芯原“犯罪”所得,与“犯罪行为”有直接关联,建请法院宣告没收或追征其价额。

《中国时报》曾对此刊发社论称,调查这些企业的理由极其可笑,例如称来台投资的陆企短短几年,就在岛内数家著名的企业挖角上百名工程师等。民进党当局既知不能亦不敢禁止民众在这些公司任职工作,干脆就以这种搜索、约谈的骚扰、干扰方式,让员工心生畏惧,或认为不必招惹麻烦而不愿到陆企工作。

针对民进党当局此前通过所谓“安全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改草案,增订针对大陆的“经济间谍罪”,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曾表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给两岸民众特别是台湾企业和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是众所周知,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一段时间以来,民进党当局出于政治私利,以各种借口,不断通过所谓“修法”、“修例”等各种方式,不择手段、变本加厉阻挠限制两岸正常交流合作,而且还把这种正常交流合作污名化,令人不齿。民进党当局这些倒行逆施,只会损害广大台湾同胞的利益。就以台湾的产业人才为例,他们只能坐困愁城,在岛内拿低薪。

责任编辑:言言
网友评论

10 条评论

所有评论
显示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