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案被害人首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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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打人案及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该案被害人王某某首次面对媒体发声。

被害人还原现场:“不许报警,不许找人,否则就弄死我们”

综合新华社、大陆央视报道,当地时间6月10日凌晨2时许,王某某等4名被害人相约来到这家烧烤店吃饭,此时,陈某志等人与4名外省人员因密谋实施赌博违法犯罪也来到店里聚餐饮酒。公共视频显示,2时40分左右,陈某志走近被害人王某某并进行骚扰。

被害人王某某称,“穿绿衣服男子就进来了,进来然后不知道上吧台说的什么,完了然后回来就摸我,然后我就不让,他就给我一电炮(耳光)。”

公共视频显示,在遭到拒绝与斥责之后,陈某志等人对4名被害人拳打脚踢并使用椅子、酒瓶击打。此后,陈某志等人又将被害人拖拽到烧烤店外的便道上继续殴打,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持续施暴,被害人跑进了烧烤店旁边的小巷子里。“好几个人殴打我们,打完说告诉我们不许报警,不许找人,否则就弄死我们,然后就跑了。”

据悉,这条小巷长11.6米,宽7.3米,由于这里是公共视频的盲区,网上出现了多种传言。但廊坊公安机关专案组民警苏凡介绍,在巷子里陈某志等继续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后走出巷子。从第一个犯罪嫌疑人陈某亮进入巷子,至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沈某俊走出巷子,过程大约持续1分41秒。网传4名被害人在巷子里遭受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轧等内容均为编造的虚假信息。

四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其中,2名受伤较轻的被害人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2名伤情较重的被害人住院接受治疗,7月1日出院。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为轻伤二级,李某、远某为轻微伤。

陈某志长期纠集黑恶势力暴力威胁伤害他人

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

经过2个月的深挖彻查,专案组共收集固定证据材料3000余份,最终查明了陈某志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全部事实。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6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某志等28人11起刑事犯罪提起公诉,认定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打人案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蕾表示,陈某志等多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造成2人轻伤,2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调查发现,使用暴力威胁与伤害他人是陈某志恶势力组织惯用的违法犯罪手段。检察机关指控陈某志等人共实施3起非法拘禁犯罪。

责任编辑:宋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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