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参议院否决总统提名的大法官候选人在过去132年从未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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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全体会议于29日否决了豪尔赫·梅西亚斯担任大法官的提名,梅西亚斯仅获得34张赞成票

【南美侨报网编译桑梓4月30日报道】自1988年巴西宪法规定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STF)的大法官提名须经参议院宪法与司法委员会(CCJ)评审以来,所有29位候选人均获批准。

《圣保罗州报》报道,然而,1894年,五位大法官候选人被参议院否决。当时的总统是弗洛里亚诺·佩索托,当时生效的宪法是1891年宪法,这是巴西联邦的第一部宪法,也是设立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根据当时的宪法文件,参议员们通过发表意见的方式否决或批准提名,而没有像现在这样公开审查程序。当时的要求是大法官候选人必须具备“显著的知识”,但并未具体说明专业领域,这导致一些没有法律背景的人被提名。

最著名的例子是医生坎迪多·巴拉塔·里贝罗,他担任最高法院法官几个月后被参议院否决。在一份文件摘录中,当时的参议院司法与立法委员会列出了做出该决定的理由,指出即使有可能使任命一位没有学位的人合法化,此人也必须具备“卓越的法律知识,而不是一个从未享有此类声誉,甚至连平庸的法理学知识都未曾展现出来的人”。据参议员们称,这位曾担任联邦行政区市长的医生“不仅对法律一无所知,而且极度缺乏法律意识,这一点在参议院就其担任该市市长期间的几项被参议院否决的行为进行的讨论中是众所周知的。”在巴拉塔·里贝罗之后,弗洛里亚诺·佩索托总统又提名了11位法官,其中4位被否决:在联邦革命末期发挥重要作用的埃韦顿·夸德罗斯将军;伊诺森西奥·加尔旺·德·奎罗斯将军;邮政局局长德莫斯泰尼斯·洛博;以及联邦副总检察长安东尼奥·塞韦·纳瓦罗。

对候选人名单的评审会议是秘密进行的,但据参议院情报局称,当时的记录显示了五人被否决的原因。以下是可能的理由:加尔旺·德·奎罗斯未获批准,因为他是一名军官;埃韦顿·夸德罗斯虽然拥有法学学位,但并未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纳瓦罗可能因政治原因被否决;德莫斯梯尼·洛博在参议院面临“严重指控”,并以两票之差未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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