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侨报网编译晓兆4月1日报道】巴西联邦参议院批准,共同养宠物的伴侣,今后如果决定分开,可以对宠物实行共同监护。议员们表决通过了一项法案,其中规定了这种监护模式的相关规则。目前,该法案仍需总统鲁拉签署生效。
据《G1》报道,根据法案文本,如果伴侣双方无法就宠物归谁照料达成一致,则应由司法机关来决定实行共同监护,并采取一种在共同生活安排和费用承担方面相对平衡的模式。为此,该动物必须属于“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其大部分生命阶段中,都是与双方共同生活的。
按照该提案,法官应考虑的因素包括:是否有适当的生活环境、照料条件、关爱程度、抚养能力以及相关人员可投入的时间。文本还规定,食物和卫生方面的费用,由当时负责照看宠物的一方承担;而被视为“维持性”开支的费用,例如兽医问诊和药物费用,则由双方分担。
作为该法案报告人的参议员韦内齐亚诺表示,这一文本承认了人与宠物之间建立起来的情感纽带,宠物并不是单纯的“无生命物品”。
文本还规定了不得实行共同监护的情形。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或家人之间暴力的历史或风险,或者存在虐待宠物的情况,则不得适用共同监护。在这些情况下,动物的照护将完全由另一方负责,而施暴者在其与宠物关系终止之前,仍须清偿尚未结清的相关欠款。
该法案还允许共同监护人中的一方放弃共同监护权。如果一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反复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在共同监护期间被发现存在虐待宠物或家庭暴力行为,也可能失去对宠物的占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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