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纳斯州中部淡水河谷两处矿区发生溢水事故 企业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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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美侨报网编译晓兆1月26日报道】上周日(25日),在米纳斯州中部地区,淡水河谷(Vale)旗下不同矿区发生两起与水体外溢相关的事故。

据《G1》报道,凌晨时分,位于欧鲁普雷图(Ouro Preto)市与孔戈尼亚斯(Congonhas)市之间的法布里卡矿区(Mina de Fábrica)一处采坑发生溢流。约26万立方米夹带沉积物的水从该结构中外泄,相当于约80个奥运标准游泳池的水量。一家下属单位受到影响。

周日下午,在欧鲁普雷图,维加矿区(Mina Viga)的一处集水坑也发生了水体外溢。淡水河谷方面表示,这两起事故均与当地近期强降雨有关。米纳斯州政府指出,因沉积物被冲刷并导致水体淤积,已发现环境损害,矿业公司将因此被处以罚款。

国家矿业局正在跟踪相关情况,并强调上述事件中未发生矿坝或矿石堆的破裂、坍塌或结构性受损。

孔戈尼亚斯市政府已暂停维加矿区(的相关营业许可,并表示正与欧鲁普雷图市政府沟通,推动对法布里卡矿区采取同样措施。该决定将限制淡水河谷在当地的部分经济活动,例如在该市开具发票。

在米纳斯联邦大学矿业工程系教授罗贝尔托·加莱里的协助下,媒体对矿业活动中使用的相关结构作出如下解释:

采坑--采坑是矿石开采后形成的开口,可理解为从地表及地下“挖”出的坑洞。

集水坑--集水坑是在矿井底部修建的结构,用于汇集水体,其设计目的是削减水流能量,防止水体高速流动。

堤坝--堤坝是一种用于储存水体的结构,以便未来在矿区作业中再利用。

尾矿坝--矿业尾矿坝用于以浆体形式储存采矿废弃物,固体沉积在坝体中,水体则被排出。此类坝体通常以土方或矿山自身产生的尾矿修建。

矿石堆--废石堆和尾矿堆是在采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堆存区。废石是为进行开采而必须移除、但不具经济价值的物料;尾矿则是矿石选矿加工后产生的残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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