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托福利和莫赖斯将巴西最高法院置于马斯特银行丑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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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托福利和莫赖斯

【南美侨报网编译桑梓12月16日报道】由于审理涉嫌在银行系统中进行高达122亿雷亚尔欺诈案的大法官,与被调查人员之间存在备受争议的私人和财务关系,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已卷入马斯特银行丑闻的中心。这一事件加剧了内部关于紧急制定法官行为准则的讨论。

《圣保罗州报》报道,尽管高院成员为了维护“团队精神”而避免公开评论,但私下里,由于迪亚斯·托福利和亚历山大·德·莫赖斯两位大法官与马斯特银行的高管之间的联系被曝光,不安的情绪显而易见。上周五与此案的一名律师乘坐私人飞机的托福利,阻止了国家社会保障局(INSS)议会调查委员会获取银行高管丹尼尔·沃卡罗的银行、税务和电信隐私的相关材料。与此同时,莫赖斯的妻子薇薇安·德·莫赖斯促成了莫赖斯家族律师事务所与Master银行之间价值1.29亿雷亚尔的合同。据《环球报》报道,莫赖斯家族的律师事务所将在“必要时”代表该银行打官司。

最高法院院长埃德森·法钦在9月就任后,立即向大法官们提议制定行为准则。然而,这一提议直到托福利与莫赖斯在马斯特银行案中的关系曝光后才获得关注。法钦希望规范的事项之一是大法官们参与由在高等法院有案件的团体主办的活动。

《圣保罗州报》的一项调查显示,马斯特赞助了六场在巴西国内外举行的活动,出席者包括现任最高法院的四位大法官(托福利、吉尔马·门德斯、莫赖斯和路易斯·富克斯)、两位退休大法官(路易斯·罗伯托·巴罗佐和里卡多·莱万多夫斯基)、联邦总检察长保罗·戈内特,以及被提名接替巴罗佐在最高法院席位的联邦总律师长豪尔赫·梅西亚斯。2022年至2025年间,巴西境内举办了六场论坛或会议。大多数活动在国外举行,马斯特银行是赞助方之一,沃卡罗是演讲嘉宾之一。马斯特还参与了在纽约、罗马、伦敦、巴黎和剑桥(美国)举行的最高法院法官参与的会议和论坛。法钦没有公开评论此事,也没有与同事讨论此事。但最高法院内部消息人士证实,有两名大法官——对法院的曝光感到不安。

沃卡罗于11月17日被预防性逮捕。11天后,根据第一地区联邦地区法院(TRF)的命令,这位银行家和另外四名涉案人员获释。同一天,11月28日,托福利被抽签选为沃卡罗辩护律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的主审法官。几个小时后,他与沃卡罗银行一位董事的律师乘坐同一架私人飞机前往秘鲁首都利马观看解放者杯决赛。托福利向受访者声称,他在旅途中没有讨论此案。12月3日,托福利下令对此案高度保密。他辩称,调查涉及金融系统的敏感信息,泄露可能会对国家造成损害。他还决定,调查应继续在最高法院进行。他解释说,调查指向了联邦众议员若昂·卡洛斯·巴塞拉尔(自由党),他拥有特别管辖权。然而,《圣保罗州报》披露的一份议员与银行家之间关于在巴伊亚州购买和出售价值2.5亿雷亚尔房产的承诺文件,与针对向巴西银行(BRB)出售房产的调查事实无关。因此,联邦审计院要求此案继续在初审法院审理。

尽管莫赖斯尚未就此案做出任何决定,但如果此案继续在最高法院进行审理并提交全体会议讨论,他可能会做出决定。公共和私营机构之间明显的利益冲突并非马斯特银行案独有。在最高法院,一些大法官的亲属是在高院或其他高等法院执业的律师。法钦提出的制定行为准则的建议或许能够遏制此类行为。然而,该准则要获得通过,最高法院院长需要获得多数同僚的支持。如今,这种情况还远未实现。另一种约束大法官行为的方案是引入某种外部控制:根据宪法,参议院有权启动并调查针对大法官的弹劾程序。本月3日,吉尔马·门德斯发布了一项限制国会这项权力的裁决。如今,只有最高法院自身才有能力约束自身行为。

司法检察官罗伯托·利维亚努指出,最高法院重获公信力有两种途径:一是制定道德准则,二是将大法官任期设定为十年。“最大的挑战在于找到一种机制,让法官们承诺遵守准则,这并非易事,”利维亚努沉思道。他同时也是“我不接受腐败研究所”(INAC)的主席,并拥有圣保罗大学(USP)的法学博士学位。这位检察官曾与莫赖斯和托福利在圣保罗大学共事,他指出了一些可能损害巴西民众对最高法院信任的做法。“比如,亲属在高院执业,接受邀请去演讲和参加私人活动——有时,这些私人人士的案件甚至会由大法官亲自审理,就像沃卡罗资助这些活动一样,”他回忆道。“必须谨慎行事,小心谨慎。”“我们必须制定一套保护道德的规则,这一点至关重要。我们不能容忍任何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偏见。这对于保护最高法院本身也至关重要,”利维亚努强调说。关于托福利的行为,他评论道:“接受以乘客身份出行时必须非常谨慎。这可能会使人陷入微妙的境地;这是利益冲突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保持必要的公正性进行判断呢?”

退休最高法院大法官塞尔索·德梅洛此前已向《圣保罗州报》表示,法钦提出的制定道德准则的提议“值得公众广泛支持”。“这是一项在道德上必要且在制度上迫切需要的措施。在稳固的民主国家,对司法系统的信任不仅需要正直的法官,还需要明确的规则,以防止任何偏袒、依赖或与私人和政府利益过度接近的迹象,”他说道。“就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而言,行为准则不会削弱法官的独立性;相反,它保护了法官的独立性,消除了疑虑,避免了尴尬,并增强了法院判决的道德权威,”他继续说道。圣保罗大学宪法学教授鲁本斯·贝恰克也支持通过大法官行为准则。“公职人员必须品行端正,尤其是最高法院大法官。我并非指责他们有什么不妥之处,但我经常引用两千多年前凯撒的名言:诚实还不够,你还得看起来诚实。”他说道。“托福利与亲自主审的案件有关的律师一起出行,这可能会给人一种不寻常、有猫腻的印象。我并非断言一定有猫腻,但事情不应该如此。”贝恰克说道。

“说到莫赖斯大法官,他的妻子是独立执业者,她当然可以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旁观者会觉得,问题不仅在于金额巨大——如果她真的拿到了那份合同,这本身并没有错,应该祝贺她——问题在于,这件事牵涉到马斯特银行的人,他们正在调查是否存在任何不当行为,”这位教授沉思道。他认为,引入一套道德准则能够提高最高法院在特定情况下行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大法官们可以参加活动,也可以收取出席费用,但这必须公开透明。最高法院一再将所有事情都保密;具体金额无人知晓,”他说道。“公职人员必须尽可能地公开透明地行事,”他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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