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戈内特
【南美侨报网编译桑梓9月3日报道】2日,在政变企图案“关键核心”的庭审开始时,总检察长保罗·戈内特率先向联邦最高法院(STF)第一审判庭的法官陈述了自己的论点。戈内特利用其陈词的核心内容,驳斥了关于“仅仅考虑”政变指控罪名的论点。总检察长在声明中重申,博索纳罗不仅知晓政变计划,而且在2022年大选中落败后,还通过“组织和方法”领导了政变的筹划。
戈内特还反驳了被告方试图淡化指控的辩护,例如,辩称政变并未发生。总检察长表示,无需总统的“签署命令”即可定性这些罪行。“在本案中,即使政变尚未实施,我们也将更接近完成。政变企图的暴露体现在旨在违反宪法关于权力行使规则的行动中,诉诸暴力——无论是实际使用还是威胁使用,”他辩称。“构成申诉中骇人听闻、险恶景象的行为,是针对民主制度的攻击行为,具有犯罪性质。它们不能被视为无关紧要的行为,”戈内特辩称。他将诉讼过程中记录的事件串联起来,得出执行政变计划的行动已经在进行中——根据巴西法律,这一事实是合理的。
辩护律师拥有最后发言的特权。因此,在亚历山大·德·莫赖斯法官宣读报告后,由总检察长启动了对该案的审议。戈内特有最多两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口头陈述,但他只用了一半的时间。戈内特主张对所有被告人定罪,罪名包括起诉书中列出的五项罪行:武装犯罪组织、政变、企图暴力废除民主国家、破坏列入名录的遗产以及严重损坏联邦财产。定罪量刑最高可达43年监禁。
与起诉书的结构一样,总检察长将不同的事件串联起来,在他看来,这些事件最终导致了政变阴谋。时间线始于2021年,卢拉恢复政治权利之后。总检察长表示,那是博索纳罗所谓“体制破裂”言论和电子投票机遭攻击的开始。根据戈内特概述的时间线,这些事件导致1月8日入侵三权机关事件发生,那是“混乱的顶峰”和“最后的选择”。戈内特强调,召集军方人员提出政变计划并试图说服他们参与,这本身就是一种执行行为。为此,他列举了几个事件,例如博索纳罗与军事指挥官的会面,据检方称,时任海军司令阿尔米尔·加尼耶批准了政变企图,以及后来国防部长与指挥官的会面,呼吁所有人详细说明政变计划。戈内特表示,破坏政局稳定的行动——例如焚烧汽车和公共汽车、企图入侵巴西利亚联邦警察总部以及2022年12月24日轰炸机场——都是此次政变的一部分,目的是说服军方人员加入。戈内特辩称,虽然并非所有被告都积极参与了政变阴谋的每个阶段,但“他们都在各自应尽的责任范围内进行了合作,使一系列犯罪事件成为现实。”“因此,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对这些相互关联的事件负责。每个人在整个事件中的参与程度,是衡量罪责和惩罚的标准,而非责任本身,”他辩称。
总检察长表示,政变未能成功,只是因为尽管面临压力,陆军司令马可·安东尼奥·弗雷雷·戈麦斯和空军司令卡洛斯·阿尔梅达·巴普蒂斯塔·朱尼尔并未遵守计划,也就是说,这是由于超出相关人员控制范围的情况。戈内特表示,如果由博索纳罗及其盟友决定,政变早就发生了。除了审查证据外,戈内特还指出了被告证词中的矛盾之处,并辩称起诉书是基于独立证据,与前总统的副官毛罗·西德中校的认罪协议无关。“起诉书并非基于猜测或不切实际的假设。犯罪组织成员本人也记录了犯罪活动的几乎每个阶段,”总检察长援引录音、手稿、数字文件、电子表格和信息交流等资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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