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联邦最高法院裁决:撤销OAS前总裁所有诉讼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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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高院第二法庭庭审

【南美侨报网编译桑梓2月5日报道】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第二法庭以3票对2票,支持大法官迪亚斯·托福里取消针对OAS公司前总裁莱奥·皮尼罗的所有诉讼和定罪的决定。大法官吉尔玛·门德斯和卡西奥·玛吉斯赞同托福里的意见,而大法官埃德森·法钦和安德烈·门冬萨则持反对意见。

莱奥·皮尼罗此前与库里蒂巴检察官签订了认罪协议,承认曾向公务员和政客行贿。他于2016年至2019年服刑三年零四个月。他的证词成为调查圣保罗州瓜鲁加海滨公寓案的关键证据,该案导致总统路易斯·伊纳西奥·卢拉·达席尔瓦于2018年4月入狱。莱奥的律师目前声称,他是被迫签署该认罪协议的。

去年9月,托福里裁定,莱奥·皮尼罗是前“洗车行动”(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腐败案)一审法官塞尔吉奥·莫罗及库里蒂巴行动小组检察官“勾结”的受害者,其在调查及刑事诉讼过程中权利受到了侵犯。他宣布:“所有与‘洗车行动’相关的诉讼中,由前法官莫罗及其他涉案人员采取的不利于申请人的措施均为绝对无效,无论案件处于何种审理阶段。”托福里还将先前适用于卢拉总统、企业家马塞洛·奥德布雷希特、劳尔·朱尼尔以及前帕拉纳州州长、现任联邦众议员贝托·里卡(民社党)的判决,扩展至莱奥·皮尼罗。

在网上庭审中,第二法庭审理了联邦总检察院(PGR)针对托福里决定提出的上诉。总检察长保罗·加内特指出,托福里无权将适用于卢拉总统的判决扩展至莱奥·皮尼罗。他认为,两者情况不同,莱奥的律师应在各自的诉讼中单独提出上诉,并由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法庭逐案审理。如果第一法庭推翻托福里的决定,案件应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托福里在投票中表示:“在莱奥与其他受益于该决定(卢拉等人)之间的情况认定上存在失衡现象。”“毫无疑问,这种勾结不仅仅针对卢拉总统或州长贝托·里卡。”他还强调,撤销针对莱奥·皮尼罗的裁决,但未指定有权审理其刑事案件的具体法院。因此,高院无权驳回莱奥的上诉。实际上,是否继续审理案件取决于负责莱奥诉讼的法官,但由于托福里废除了所有证据及基于这些证据作出的判决,该案件事实上已被清空。

联邦最高法院资深大法官吉尔玛·门德斯指出,莱奥在调查及刑事诉讼过程中遭遇了“多种违规及非法行为”。“抄录的对话表明,逮捕和定罪莱奥的最大政治目标是让卢拉总统入狱。”第二法庭的决定不会影响莱奥仍然有效的认罪协议,该协议规定他需支付4500万雷亚尔的罚款。

大法官法钦投票支持PGR的立场。他认为,莱奥的案件与其他受益者的情况“完全不同”,无法适用相同的判决扩展原则。只有在“范式判决与寻求扩展判决效力的案件之间存在绝对相同的事实基础”时,才能批准扩展请求。他还批评托福里的决定是基于黑客窃取的司法人员对话内容,这些信息原本用于调查攻击网络犯罪组织。

法钦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是非法截取的,并由联邦警察分析,后者无法确认其内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他还认为,尽管莱奥的认罪协议仍然有效,但托福里的裁决实际上已废除了支撑该协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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