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高院大法官拒绝公共辩护人辩论引发OAB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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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侨报网编译桑梓11月10日报道】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与巴西律师公会(OAB)之间的关系开始恶化。三项举措(其中两项由大法官莫拉斯提出)被视为试图压制律师并损害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中辩护方权利的表现。

最近的一次事件发生在本周二,当时莫拉斯拒绝了公共辩护人卡瓦略在STF第一法庭审判人身保护令申请过程中提出口头辩论的请求。辩护人辩称,视频庭审保证被告辩护人进行口头辩论的可能性。因此,他希望在视频庭审拥有同样的权利。然而莫拉斯引用STF有关禁止在第一法庭庭审中进行口头辩论的内规。在庭审中,辩护人接受了莫拉斯的论点。但审判两天后,OAB发表声明称,这一决定违反了宪法。“口头辩论是辩护权的一部分,这是宪法保障,因此不受高院内部规定的约束。此类规范法院运作的规定,不能纠正或压制联邦法律规定的宪法权利”OAB主席西蒙内蒂在签署的声明中表示。该声明强调“限制此类特权意味着减少个人权利”。

危机发生之前,OAB主席与高院紧密合作,遏制前总统博尔索纳罗(自由党)的反民主攻击,并支持大法官们的决定。现在,西蒙内蒂表示“为了维护民主进步而毫不妥协地捍卫司法机构和选举制度,并不意味着赋予法院无视法律的权力”。在此事件发生之前,OAB已对最高法院的另一次“堵嘴”企图表示不满。当时,OAB向时任STF主席罗莎提出请求,要求推翻在视频庭审上对被指控在1月8日实施政变行为的被告审判的决定。对于OAB来说,视频庭审侵犯了充分辩护权、矛盾诉讼程序和正当法律程序,OAB也用同样的论点抱怨对当面口头辩论施加的限制。OAB要求只有在参与该过程的律师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视频庭审。然而,STF主席没有回应。

联邦公设辩护人里贝罗认为,审判形式的选择,无论是现场审判还是视频审判,都必须考虑要审判的案件的主题和类型。他解释说“在原始刑事诉讼或有争议话题且法官之间存在明显分歧的案件中,应避免使用视频系统”。OAB还抱怨STF今年做出的另一项改革。十月初,大法官巴罗索领导的法院院长办公室创建了一种在律师陈述和大法官部长投票之间插入时间间隔的庭审方式。以前的规定是大法官在辩论阶段后立即进行投票。如果庭审没有剩余时间,大法官们应在下次庭审开始时宣读他们的意见。新规定为律师在某一天发言,法官们在另一天表态。支持改变庭审方式的论点是为大法官提供更多时间来分析案情并相互讨论。巴罗索以视频庭审运作所带来的好处为这一改革辩护。他强调,相比现场庭审,在数字平台上的讨论“给了大法官更多的时间来研究和反思”。莫拉斯声明,旨在反驳律师关于视频庭审中会干扰辩护权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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