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1日晚,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图为金砖国家代表团团长进行云合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9月21日晚,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论坛在北京、海口两地设会场,以“新时代的金砖司法合作”为主题,共商加强金砖国家司法交流合作。
金砖国家大法官:金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重要性和现实性愈发凸显
综合中新社、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报道,巴西联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罗沙·韦伯(Rosa Weber),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Vyacheslav Lebedev)等大法官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们表示,金砖国家在维护国际稳定与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福祉和巩固法治等领域的多方位协作不断加深,金砖国家的国际司法交流合作重要性和现实性愈发凸显。举办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已经成为一项优良传统,有助于巩固各国司法系统间的互信和友好观念。
韦伯在发言中直言,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时,“任命一个被当事方认可、在该专业领域是专家的法官,比任命一名仅审理国内案件、专长于其他类型诉讼的法官更为可取”。
目前,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主要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协商四大途径。外界认为,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为优化全球营商环境、推动全球治理法治化发展的关键。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是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显著加强促进金砖国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司法保障。”俄罗斯最高法院经济庭法官叶莲娜·波利索娃(YelenaBorisova)如是说。
印度最高法院大法官桑吉夫·卡纳(Sanjiv Khanna)表示,金砖国家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41%,其GDP约占全球总量的四分之一,“因此我们在建立促进有效的、国际上可接受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标准方面承担着巨大责任”。
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通过《共同声明》
论坛通过了《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共同声明》(以下简称《共同声明》),《共同声明》指出,金砖国家最高法院将促进贸易法律规则的协调统一。
《共同声明》指出,金砖国家最高法院将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平等保护各国公民权益,持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贸易法律规则的协调统一,在成员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维护公平、诚实、守信的区域合作。
《共同声明》还指出,金砖国家最高法院认同信息技术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并将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将深化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期待在金砖国家合作框架下,利用信息化手段增进国际司法协助作用,赞同继续加强法官培训和司法案例交流领域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论坛围绕“新时代的金砖司法合作”主题深入研讨,与会各方在平等交流中探索司法合作新路径,在包容互鉴中共话司法为民新举措,共谋维护公正司法新路径,形成《共同声明》等许多重要共识和成果,必将有力促进金砖国家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水平司法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法院为判决“全球流通”奠定基础
近年来,中国法院主动适用推定互惠原则,积极推动域外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为国际商事判决的“全球流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援引数据展示了近年来的成果:中国法院不断扩大国际司法“朋友圈”,积极参与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已与82个国家缔结170项双边司法协助类条约,与多国建立多双边司法协助关系。
此外,中国国际商事法庭还首倡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聘任来自22个国家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47名专家委员,着力建设国际一流法律智库。这些来自不同法系、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为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发展注入了丰富的域外法治因素,为扩大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