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侨报网编译肖怡然报道】自12月10日起,秘鲁住宿场所和房屋租赁机构负责人必须通过国家移民局免费线上平台为其接待的外国公民办理登记,否则将被处以最高1.03万索尔或2个税收单位(UIT)的罚款。
秘鲁《共和国报》8日报道,这项措施符合第011-2024-IN号最高法令的规定,该最高法令对移民法及其条例进行了修改,其中规定住宿场所和租赁机构负责人有义务要求外国公民出示旅游或身份证件。这项措施旨在促进安全、有序和正常的移民流动。
根据上述最高法令规定,住宿场所或房屋租赁机构负责人为外国公民办理登记时须遵守以下程序:要求外国公民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例如,外国游客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在国家移民局平台上登记外国公民的详细信息,包括完整的姓名、国籍、性别、出生日期、入住日期和离店日期;此外,还有其他相关程序。若未办理登记,将被处以最高1.03万索尔或2个税收单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