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美国高院对两起涉及美国大学招生政策的案件进行宣判,推翻了美国高等院校沿用了几十年的“平权行动”招生原则。在两起类似的案件中,美国高院分别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在招生过程中部分基于学生种族的制度违反了美国宪法。这两所学校也分别对应精英常春藤盟校,以及美国公立高等院校的金字招牌。因此,最高法院的判决意味着,除了军事院校外,其余所有高校都需要对照调整招生策略,一部分精英高校受到的影响将格外显著。
综合中新社、上海财联社报道,本案的原告方是大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FFA),代表超过2万名声称因种族原因被精英大学拒绝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6月29日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行动”招生原则违宪,全美大学在招生时不得考虑种族因素。
什么是基于种族的招生制度?
在针对哈佛大学一案的裁决中,9名最高法院大法官中的6名支持废除“平权行动”,2名大法官反对。大法官杰克逊因担任哈佛大学一委员会成员而未参与该案裁决。在针对北卡罗来纳大学的裁决中,6名大法官支持废除“平权行动”,3名大法官反对。
“平权行动”指大学在招生时考量学生种族等因素,以便给予少数族裔优待而实现各种族享有平等权利。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众多美国名校都采用该原则。
这种情况逐渐演变为“种族配额”制度——通过为特定种族学生保留固定名额,来确保招生过程中的“多元化”。近些年来,这种政策也逐渐变成了一种“逆向歧视”,而重视教育的亚裔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当然在美国的主流叙事中,白人也强调自己是这项政策的受害者。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当天表示,“长期以来,大学错误地认定一个人身份的核心是其肤色,而不是克服挑战、掌握技能、吸取教训的能力”,录取学生时应基于对其过往经历的考量,而不是种族。
非裔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在其长达58页的意见书中说,“平权行动”是“没有道理的、是基于种族偏好保证学生群体符合特定种族比例”,违背了“不分种族的宪法”。
投票反对的非裔女性自由派大法官杰克逊在意见书中表示,该裁决“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是一个悲剧”。另一位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马约尔称,该裁决“终结了数十年来的进展”。
据美联社援引政府统计数据显示,在美国8所“常青藤”(Ivy League)大学中,少数族裔学生在2010年占27%,到2021年占到35%,少数族裔学生人数在这十年间增长55%。
据皮尤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半数受访民众反对在大学招生过程中考虑种族因素,1/3民众支持考虑种族因素。
拉美裔在公立学校中被录取比例下降
与去年的堕胎权力案不同,这项判决对招生政策的影响仍比较模糊。只能说现在美国大学的招生办公室需要在学业成绩、体育及课外活动成就,校友、捐赠者偏好,和种族多样性的优先级之间作出选择,而不是自动提升某一类人的录取优先级。
事实上,与堕胎权一样,美国目前已经有部分州禁止学校依据种族进行招生。根据《华盛顿邮报》的统计,在2021年后9个禁止平权政策的州中,白人和亚裔在公立学校中被录取的比例会进一步提升,而非裔、拉美裔、混血儿和原住民被录取的比例会下降。
特朗普、拜登均第一时间表态
对于最高法院的裁决,美国总统拜登表示强烈反对。拜登称,最高法院“不应摒弃保证学生群体多元性、反映出美国人口状况的承诺”。他还表示,政府会向大学提供在不违背该裁决的情况下保持学生多元性的建议。
前总统特朗普在社交媒体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他说,“今天对美国来说是伟大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