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25日悬红通缉19人,他们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境外筹组、成立或参与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颠覆组织。法院已应警方申请发出拘捕令。
中新社报道,被通缉人士中,袁弓夷、何良懋、霍嘉志、蔡明达、陈丽珍、冯崇义、龚小夏、吴文昕及曾伟藩9人在境外组织“香港议会”选举以成立所谓“香港议会”;钱宝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伟、林千淦、吴文君、黄振华、黄修和及张信燕10人作为候选人参与“香港议会”选举,并在当选后宣誓就任所谓“香港议会议员”。
警方表示,上述在逃人士中,袁弓夷、何良懋、霍嘉志及蔡明达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悬红100万港元通缉;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也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所赋权力,刊宪指明袁弓夷、霍嘉志及蔡明达为潜逃者,并指明针对他们而施行的措施。警方会继续全力将其缉拿归案。其余15人,警方各悬红20万港元通缉归案,希望公众就有关人士或相关案件提供消息。案件仍在调查中,如有需要,警方会悬红通缉更多涉案人士。
香港《文汇报》报道,“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三条,如犯罪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犯罪;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警方呼吁上述被通缉人士要悬崖勒马,希望他们珍惜机会,回港自首,不要一错再错。”香港警方表示。
警方同时指出,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通过互联网,任何人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参与“香港议会”的相关违法活动或干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同属违法行为。警方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警方会对有关犯罪行为严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