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26日,香港特区政府税务局局长陈施维(左)和马尔代夫税务局局长哈桑·扎里尔(Hassan Zareer)在当地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后交换文件。中新社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26日消息,香港与马尔代夫当日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简称“全面性协定”)。该全面性协定阐明香港和马尔代夫双方的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
中新社报道,这份全面性协定由香港特区政府税务局局长陈施维出席由马尔代夫主办的第八届“亚洲倡议”高级别会议期间,代表特区政府与马尔代夫税务局局长哈桑·扎里尔(Hassan Zareer)签署。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这是香港签订的第52份全面性协定。他深信这份全面性协定可进一步促进香港与马尔代夫的经贸联系。
按照全面性协定,香港公司在马尔代夫缴付的税项,不论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缴付,将可根据香港税例抵免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获双重课税宽免。此外,全面性协定中还提供多项税务宽免安排,包括马尔代夫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预扣税税率上限将定为5%或10%;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经营往来马尔代夫的航线,只需就有关利润按香港税率缴纳利得税,无须在马尔代夫课税;香港居民如在马尔代夫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可在马尔代夫享有50%的税项减免。
香港电台网站报道,在今年2月公布的2025至2026年度财政预算案中,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曾表示,为扩阔贸易网络,吸引更多“全球南方”的企业和投资,香港特区政府与马来西亚和沙特阿拉伯政府,积极商讨开设经济贸易办事处;与沙特阿拉伯、孟加拉国、埃及和秘鲁探讨签订投资协定,并与17个国家磋商全面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据悉,全面性协定确保两地企业和居民无须为同一收入两度课税,从事跨境商业活动者可清楚确定其税务负担并节省税款,有助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