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简称“国安处”)处近日拘捕2名男子,他们涉嫌协助“潜逃者”郭凤仪更改保险单内容及企图提取相关保险单结余。对此,警务处处长周一鸣表示,涉及国家安全的法例已清晰订明不同元素,只要有人犯法,警方就会执法,而罪案均有第一宗,不存在先例之说。
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警察学院学警预备训练课程3日举行结业会操,警务处处长周一鸣出席并检阅了116名学员,见证他们完成为期22周的专业训练。其后他会见传媒时表示,香港首三个月罪案数字下降,但不能掉以轻心。未来警方会在防罪、灭罪及破案等方面,希望透过智慧警政、善用不同科技,令警方工作事半功倍,减少罪案数字及增加破案率。
警方国安处近日首次以涉嫌处理属于潜逃者的资金罪拘捕两人,周一鸣回应案件会否成为先例时表示,涉及国家安全的法例条文清晰,订明不同元素,强调只要有人犯法,警方就会执法,而罪案均有第一宗,不存在先例之说。
中新社报道,国安处于4月30日在将军澳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两名男子,并于5月2日落案控告一名68岁男子,涉一项“企图直接或间接处理属于有关潜逃者或由有关潜逃者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罪;另一名被捕的35岁男子则获准保释候查。
据悉,处理属于有关潜逃者的资金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7年。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2024年12月24日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刊宪,指明7名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逃犯为有关潜逃者,其中包括郭凤仪,并指明针对潜逃者施行的措施。调查显示,上述两名被捕人士涉嫌协助郭凤仪更改保险单内容及企图提取相关保险单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