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日消息,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
北京《中国青年报》报道,通知显示,“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用人单位可从经营管理实际出发,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为劳动者兼顾工作和生育提供便利。相关权利义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明确后,列入劳动合同或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上海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积极鼓励用人单位开发“生育友好岗”并科学合理制定岗位标准。重点引导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形态领域试点推行“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拓展“生育友好岗”岗位资源。
据悉,上海将对设置“生育友好岗”的用人单位建立统一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将按规定落实好各类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未来,各级人社部门将依托“15分钟就业服务圈”、零工市场,在各类线下招聘会和线上招聘平台设置“生育友好岗”招聘专区,用人单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相关招聘岗位时,将予以专门标识。
新华社19日报道,面对人口变化的新形势,近年来中国逐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措施。
据19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人口与发展论坛上的消息,中国已有20多个省份在不同层级发放生育补贴或育儿补贴;北京、广西等20多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浙江、贵州等地还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妇联组织在强化家庭支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马列坚介绍,全国妇联推出“幸福家·家庭教育服务园地”提供多元化家庭支持服务,实施“巾帼就业促进行动”与相关部门共同为女性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合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同时,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和群团工作优势,在开展优生优育指导等方面不断探索,努力满足更多家庭的婴幼儿照护需求。
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彭锦清介绍,福建省计生协大力建设覆盖城乡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建成79个优生优育指导中心、660个“向日葵亲子小屋”;培训育婴师、儿童保健指导员4.4万人,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入户指导服务。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举措,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女性生育窗口期相对较短。”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乔杰认为,保护女性生育力,应增强相关认识,进一步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生育力评估,加大力度投入生殖基础研究及生殖临床转化,推动多需求、多角度、全链条生育力保护体系建设。
据了解,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人口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支持地方探索创新,采取综合有效措施,降低家庭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