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暴恐、毒品、腐败等犯罪严重扰乱地区和谐稳定秩序。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4日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围绕有效打击犯罪、维护长治久安,中国与中亚国家大法官交流探讨、深化合作,为加强反恐禁毒反腐等领域合作汇聚更多“法治力量”。
中方同中亚深化司法协助合作 打击“三股势力”
综合中新社报道,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新疆深受‘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叠加影响,恐怖袭击事件频繁发生,对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中国二级大法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说,新疆法院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精准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对暴恐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以及罪行重大者,依法从严惩处。对罪行较轻,能认罪悔罪者以及受蒙蔽、胁迫参加者,依法从宽处理。
“中亚地区的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活动主要是打着民族主义、社会、宗教和其他激进政治思想的旗号进行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赫季亚尔·伊斯拉莫夫分析说,面对日益增长的恐怖主义威胁,乌方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打击极端主义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为预防恐怖主义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相关部门还重视查明并消除助长恐怖主义传播的条件和原因。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民众福祉。吉尔吉斯共和国奥什州法院副院长阿扎马特·朱马古洛夫介绍,为遏制该国境内吸毒和贩毒现象的扩散,吉方多措并举,例如制定国家反贩毒法,不仅为执法机构提供现代化工具机制,也提高了打击有组织贩毒犯罪网络的能力。
“新疆法院坚持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和职业毒贩、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加大对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危害对象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沙依木表示,当地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形式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现实表明,各国单靠自身力量很难彻底打击贩毒活动。”伊斯拉莫夫说,乌方呼吁出台涵盖更多国家的联合禁毒行动计划。
腐败对社会稳定、政治清明、国家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近年来,中国法院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重点惩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扶贫等民生领域腐败等,并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依法推进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等特别程序的适用。
着眼未来,与会法官建议加强地区层级合作,比如缔结关于开展打击犯罪的双边政府间协定、推进地区和全球倡议项目、设立地区腐败问题研究中心等,推动交流对话,凝聚各方合力。
此次会上,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长张军在作主旨发言时表示,中国法院愿同各方一道,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在合力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方面深化司法协助合作,努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加强法院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以法治力量不断充实中国—中亚国家全方位合作内涵。
中国最高法:各地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逾49万件
中国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巡回法庭庭长王淑梅24日在“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专题研讨阶段发言,介绍中国法院经验。
王淑梅说,2013年至2024年上半年,各地法院共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9.22万件,有力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据介绍,2018年,最高法院分别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妥善审理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规则引领力的跨境民商事案件,涉案标的额达100多亿元人民币。此外,苏州、北京等12个涉外案件集中的地方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健全涉外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区域营商环境。
在打造跨境商事纠纷解决“中国试验田”的同时,中方善用调解方式解决跨境商事纠纷,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王淑梅举例说,“义新欧”中欧班列起始地——浙江义乌成立了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来自14个国家的15名外籍调解员。
截至今年8月底,义乌法院与调解委员会共同化解涉外纠纷1003起。据统计,中国法院先后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机构、20多个国际或区域性组织建立友好交往关系,签署70多份合作协议或备忘录。2013年以来,中国法院审结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8000余件,涉及40余个国家。
“展望未来,中国法院期待与中亚各国互学互鉴,共同丰富跨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注入强大法治动能。”王淑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