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域法院16日就一宗发生于2019年11月涉及213名人士被控“暴动”案判刑,案件同时是该案最后一宗审讯。8人涉嫌参与发生在香港理工大学外的暴动案,被判50至54个月监禁。
《香港商报》报道,16日是最后一宗审讯法庭判刑,当中12名被告人在审讯开始前承认控罪,他们在2024年7月19日已被判监36至40个月。而另外8名被告在早前经审讯后被法庭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被判50至54个月监禁。该20名被告包括16男4女,案发时年龄介乎17至27岁。总结本案213名被告当中,有200名被告被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南华早报》报道,8名接受判刑的被告为林乐进、林迪伦、刘思琪、梁健朗、谭启冲、谢承峰、苏定楠及冯文杰,其中林乐进和谭启冲被判监禁4年半,谢承峰和冯文杰4年4个月,林迪伦4年3个月,刘思琪、梁健朗和苏定楠4年2个月。法官指暴动在周详计划下发生,属有备而战。
这起暴动案发生在2019年11月,多达2000名示威者聚集并投掷约250枚汽油弹,警方最终拘捕213人。暴动事件被分拆成17宗案,在区域法院审理,上述八名被告属于理大外暴动最后一案。
香港警方在散庭后说,在213名被告中,有200人被定罪,其中189人被判监29至64个月,11人判入教导所。另有6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7人潜逃离港。
警方也说,判刑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和暴力程度,过去有判辞形容本案是香港有史以来最严重和最暴力的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