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炎亚纶被控拍摄持有未成年私密视频,法院一审判炎亚纶其中两罪应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可易科罚金;另一罪判刑4个月,不得易科罚金,均缓刑3年。由于7月2日为上诉期限最后一天,检方仅对同案另一名被告提起上诉,代表炎亚纶获判缓刑确定。
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士林地方法院一审今年5月30日宣判,考量炎亚纶坦承犯行,获被害人原谅,也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并已履行部分赔偿款项,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判处炎亚纶其中两罪应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可易科罚金;另一罪判刑4个月,不得易科罚金,均给予缓刑3年。
另一方面,同案被告、马来西亚籍陈姓男子为炎亚纶友人,由于该男子犯后向被害人道歉,但审理时又否认罪行,也未与被害人和解,法院依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由于检察官仅对该男子提起上诉,炎亚纶及本案被害人在上诉期限前,均未提起上诉,因此炎亚纶获判缓刑确定。
台北中央社报道,受害人于2023年6月指控自己未成年时与炎亚纶交往,但被炎亚纶拍私密视频还外泄。士林地检署查出,炎亚纶于2017年认识当时未满18岁的受害人,明知受害人未成年,仍在住处持手机拍摄与少年的私密视频并传给网民,因此受害人将炎亚纶起诉。
炎亚纶于1985年11月20日出生于台北市,台湾男歌手、演员。2004年进入演艺圈,2005年11月,出演科幻剧《终极一班》,同年12月,作为飞轮海组合成员,正式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