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完成性征改变者 可申请改身份证性别
发布时间: 1712201696762 来源:南美侨报网综合 评论:0 发布时间: 1712201696762

香港特区政府3日宣布,未完成重置手术的跨性别者,若已完成指定手术改变其性别特征等,即日起可申请更改其香港身份证上的性别记项。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在新修订的政策下,未完成整项性别重置手术的人士,若能提交相关医学证明和文件,证明完成切除乳房、由女性重置为男性;或切除阴茎和睾丸、由男性重置为女性的手术治疗,以及符合特定资格准则和要求,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会按个案的个别情况,考虑是否批准其更改身份证上性别记项的申请。

香港中通社报道,申请人需证明自己已完成以改变性征为目的的手术治疗,包括由女性重置为男性及由男性重置为女性。

同时,申请人需使入境事务处处长信纳,自己患有或曾经患有性别不安,并在紧接申请日期前的至少两年内,已持续以另一性别生活、余生将会继续以另一性别生活,且已持续接受异性荷尔蒙治疗,并将会继续接受持续的异性荷尔蒙治疗。申请人亦需按处长就其荷尔蒙水平作抽查的要求,提交相关的血液测试报告。

入境事务处将根据新修订的更改身份证性别记项政策,处理之前已接获而未审批的申请,并会主动逐一联络有关的申请人作出跟进。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上述修订只是关乎申请更改香港身份证上性别记项的政策,香港身份证上所标示的性别并不代表该人在法律上的性别。有关修订不会影响任何其他政府政策、香港法律下或相关法律程序上关乎性别的处理方法。

香港对跨性别者群体的权益保护一直在持续推进。在2014年7月,香港已接受变性人以重置性别进行婚姻登记。

责任编辑: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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