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对大S提债务人异议诉讼 台北地方法院驳回
发布时间: 1679997542954 来源:北京环球网 评论:0 发布时间: 1679997542954

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以前夫汪小菲未履行离婚协议,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750万元(新台币,下同),汪小菲不服,向法院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决驳回,全案可上诉。

北京环球网报道,与汪小菲离婚后,大S以汪小菲未依照调解笔录约定给付生活费,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750万元财产,但汪小菲认为自己没有违反调解笔录中的给付义务,依法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并请求法院在诉讼确定之前,暂时停止执行他的财产。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汪小菲已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且强制执行程序尚未终结,准汪小菲提供165万元担保金后停止执行。另外,债务人异议之诉,法院历经多次开庭,皆采不公开审理,双方也没有在法庭现身,汪小菲委托律师吕月瑛、大S则由律师谢淮轩出庭。

责任编辑: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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