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房集团原董事长、经济学家孟晓苏近日受访时称,建议遗产税设定到1000万人民币作为起征点。
北京《新京报》报道,孟晓苏表示,征收遗产税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创造社会公平的表现。他表示:“我们中国我觉得要能够设定到1000万人民币作为(遗产税)起征点,过了1000万少征一点,真是到了大富大贵的一个人,不征就不应该了,那么应该逐渐提高。在国外他们的遗产税的上限有的达到50%甚至60%,有的还更高。我认为未来对于这些高收入阶层和富裕家庭,需要在适当时候征收税收。”
广州《时代周报》报道,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征收遗产税会有利于从完善税制的角度阻止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结合各税种特点来看,开征遗产税可以把财产所有人生前的不透明收人也纳入其中,从而弥补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的不足。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现在没有遗产税,这就意味着在发生遗产继承的时候,不需要进行税收的缴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有一些事项是必须要注意的,比如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表明自己愿意接受遗产继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售后公房(根据94方案购买例外)是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