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2.34亿元 中国国安部原官员刘彦平一审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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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10日公开宣判中国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大陆央视报道,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京报旗下公号“政事儿”报道,2022年11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

2022年3月12日消息,刘彦平被查,2022年9月1日消息,刘彦平被“双开”。

经查,刘彦平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生活上极度腐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贪图吃喝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并收受球卡,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医疗服务等活动安排,收受礼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道德品行败坏,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权力观极度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资料现实,刘彦平出生于1955年8月,他曾任中国公安部警卫局局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副部长、党委委员等职,后任国安部纪委书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大陆央视《新闻联播》近日报道,2022年,按照中共中央部署,严肃查处了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的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的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等一批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

2022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32名中管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发布37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通报。

责任编辑: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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