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股民被中国证监会罚没近6亿元(人民币,下同),刷新了今年证监会对个人操纵市场行为的罚没金额纪录。
上海澎湃新闻报道,近日,证监会公布了一则针对个人王宝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自福建59岁股民王宝元因控制并使用“林某云”渤海证券账户等145个证券账户,多重手段影响8只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1.43亿元,被处以4.28亿元罚款,总计被证监会罚没5.71亿元。
据证监会调查,2020年2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王宝元在实际控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采取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8只股票,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从中获利。
东方财富网报道,具体看来,王宝元第一轮操纵“吉林高速”使用24个账户,第二轮操纵“吉林高速”使用32个账户,操纵“大连热电”使用22个账户,操纵“宜宾纸业”使用18个账户,操纵“绿城水务”使用19个账户,操纵“宁波热电”使用27个账户,操纵“哈森股份”使用26个账户,操纵“友邦吊顶”使用23个账户,操纵“大庆华科”使用54个账户。
在操纵“吉林高速”方面,2020年2月3日至3月11日,王宝元控制使用24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吉林高速”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13027217.63元;2020年5月28日至6月15日,王宝元再次控制使用32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吉林高速”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2046742.53元。
再以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为例,王宝元控制使用54个账户,操纵大庆华科股票。
7月3日至9月2日为建仓拉抬阶段,王宝元账户组累计净买入6896423股,累计净买入金额105808129.51元,占总股本和流通股本比例均为5.32%。建仓拉抬期间,“大庆华科”股价从12.38元/股上涨至最高18.24元/股,涨幅为47.33%,同期深证综指上涨15.54%,偏离31.79%。
大庆华科股价大幅上涨之后,王宝元从9月3日开始出货,6896423股悉数卖出,累计净卖出金额133598990.80元。随后两个月内,王宝元又进行第二轮操纵,再次买入7319797股,累计净买入金额106195,868.73元,清仓后,净卖出金额158846074.21元。王宝元通过两次操纵行为,共累计获利79556817.65元。
成都红星新闻报道,总体看,王某元的操纵手法是利用145个账户,采取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从而影响上述8只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元操纵大庆华科股票期间,与同期上证综指或深证综指最高偏离31.79%。
经证监会调查,2020年2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王宝元的上述操纵股票行为如法炮制在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等股票上,累计在9个月时间内,获利142690148.86元。
证监会认为,王宝元的相关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决定没收王宝元违法所得142690148.86元,并处以428070446.58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