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高院就用户帖子追究社交平台责任问题形成多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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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侨报网编译桑梓6月12日报道】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于11日以多数票通过裁决,认定服务供应商和社交网络对用户帖子承担责任。六名大法官已为扩大大型科技公司在内容审核方面的义务进行辩护。唯一投反对票的是安德烈·门东萨法官。高院仍将明确追究公司责任的标准。各位大法官提出了不同的建议,合议庭需要在一份议案中平衡这些建议。

投票将于12日继续进行,由埃德森·法钦和亚历山大·德·莫赖斯投票。投票结束后,投票将暂停,恢复日期不详。此次审判被高院内部视为其近期历史上最重要的审判,围绕《互联网民权框架》第19条展开,该条禁止追究平台对用户发布的内容的责任,除非平台不遵守法院的删除帖子命令。多数法官认为该规定不足以保护用户,并主张扩大平台监控互联网内容的义务。高院现在需要定义在哪些情况下科技公司即使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也会因发布内容而受到惩罚,这意味着更严格的内容审核。目前,在两种情况下,即使没有法院命令,平台也要对帖子造成的损害负责:侵犯版权和未经同意披露隐私信息。根据大法官们已经表达的观点,应立即删除的犯罪帖子的类别包括人口贩运、种族主义、恐怖主义、煽动自杀和暴力、违反民主法治的犯罪、针对妇女、儿童和青少年以及弱势群体的暴力等。

另一个开放点是创建一个机构来监督是否遵守由高院定义的标准,或将这项任务委托给现有实体。对两份有关《互联网公民权利框架》的特别上诉的分析得到了普遍认可,即大法官们确定该主题具有现实意义,并且基于对案例的分析,高院需要确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应用的论点。大法官们正在等待国会对网络进行监管,但国会并未对所谓的虚假新闻法案进行投票。除门东萨外,以下大法官已投票:迪亚斯·托福利、路易斯·福克斯、路易斯·罗伯托·巴罗佐、安德烈·门东萨、弗拉维奥·迪诺、克里斯蒂亚诺·赞宁和吉尔马·门德斯。托福利和福克斯支持为未在通知用户后立即删除冒犯性出版物(侮辱、诽谤和诽谤)的科技公司进行惩罚,而巴罗佐、迪诺、赞宁和吉尔马认为,只要公司改进其内部监控系统,就应该继续适用法院命令删除此类内容的规定。六位大法官还认为,平台有责任自发阻止犯罪出版物的传播。然而,每位大法官投票中定义的犯罪清单有所不同。

安德烈·门东萨投票维持现有规则,并辩称即使有法院命令,也不能暂停整个账户,只能暂停特定帖子。他在投票开始时表示,将采取温和立场,以寻求大家的共识。“如果由我决定,这次判决的结果将会截然不同,而且会更加严格。”迪诺列举了一些例子,例如社交媒体上鼓励对学校的袭击以及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犯罪,以捍卫对互联网出版物的更严格管控。迪诺在投票中指出,“受监管的自由是唯一的自由。”他表示:“没有责任的自由是无政府状态,会导致野蛮。”迪诺还认为,与任何经济活动一样,平台也需要监管。“我们加强警惕、预防、照护和防范的义务是绝对合理的。难道购物中心不需要维护安全吗?难道银行不需要维护安全吗?任何活动都有其利弊,”他辩称。迪诺还认为,《互联网公民权利框架》第19条的现行规定在保护用户方面“存在缺陷”。他辩称:“第19条与许多服务提供商当前的商业模式不符,这种模式鼓励伤害和虚假信息的持续存在,并让受害者承担采取法律行动的负担,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成本和损耗。”

赞宁投票支持将“明显犯罪或非法的内容”与“内容非法性存在合理怀疑”的出版物区分开来。根据他的意见,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平台在通知用户后未能删除帖子,则可能受到惩罚。在第二种情况下,服务提供商可以等待法院命令。他区分了“中立”供应商和使用“算法策展”的提供商,前者被他描述为没有任何激励机制的“纯粹存储库”,后者在他看来对其允许传播的内容负有更大的责任。根据本周三提交的投票,法院达成多数票,支持平台对用户帖子承担责任。赞宁表示,社交媒体算法缺乏透明度,这些平台“已经充当了公共话语的真正策展人”。“数字平台已经在日常运作中广泛地扮演着调解控制用户言论自由的角色,”他辩称。资深大法官吉尔玛提出了四种不同的平台责任制度,他称之为“剩余责任”、“一般责任”、“推定责任”和“特殊责任”。他认为,平台应该开发技术机制,以便在重复出现“相同非法内容”的情况下,扩大删除内容的决定范围,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还是私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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