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半总统制宪法修正案在新众议长莫塔上位后被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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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长莫塔、总统卢拉和参议长奥克伦布力(从左右到)

【南美侨报网编译桑梓2月6日报道】联邦众议员路易斯·卡洛斯·豪利(我们可以党)已成功征集到178名议员的签名,准备提交半总统制宪法修正案(PEC)。在新任众议长雨果·莫塔(共和党)于周二接受采访时公开支持议会制后,支持该提案的议员人数显著增加。此前,截至5日下午,豪利已征集到171个签名。

半总统制是一种结合总统制和议会制特征的“中间模式”,在此体制下,总统与国会选举产生的总理共同分担执政权力。豪利的提案赋予总理确定政府计划、管理预算的权力,并增强众议院在信任投票和审查动议中的独立性。根据提案,总统仍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而总理则为政府首脑。

据《圣保罗州报》专栏报道,此项改革的讨论正值三权机关在联邦预算执行方面的分歧加剧之际。近年来,特别是在亚瑟·里拉(进步党)担任众议长期间,议会在预算修正案的经费分配上掌握了更大话语权,间接削弱了行政部门的权力,引发联邦最高法院(STF)大法官弗拉维奥·迪诺的质疑。里拉在任期间也支持半总统制改革,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推进讨论。

事实上,修改执政模式的倡议最早由前总统米歇尔·特梅尔(民运党)提出,并获得了司法机关高层人士的支持。联邦最高法院院长路易斯·巴罗索曾于去年表示,半总统制有助于民主制度的稳定。今年1月底,大法官吉尔马·门德斯也公开表示支持。

豪利自2月1日众议长选举当日便加紧推动该提案,当天共征集到134个签名。至4日下午,又新增13个签名,在不到24小时内再获31名议员支持。莫塔在辩护议会制时表示,从长远来看,这一制度对巴西有利。他说:“关于议会制的讨论必须在国会内进行,不能拖延至2026年。我们需要进行充分且深入的讨论,直到民众理解这一制度。在欧洲,多个国家都采用这一模式。长期来看,巴西具备讨论这一议题的条件。”

根据豪利的提案,总统须在征求35岁以上议员的意见后,任命总理。总理将负责制定政府计划,指导联邦行政高级官员的工作,提名部长,签署法令,管理预算,并具有人事任免权。此外,总理需每月向国会报告政府计划的执行情况或其他国家重要事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政府计划被否决,众议院未通过对总理的信任投票,或众议院绝对多数议员通过对总理的不信任动议,总理可被罢免。审查动议可在总理就职六个月后由五分之一议员提出。

在半总统制下,总统在发生严重政治或制度危机时有权解散众议院并重新举行选举。总统仍保留任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及其他高级法官、外交部长、中央银行行长及董事、总检察长和联盟总律师等重要职务的权力,亦可签署或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还保留授勋、特赦、与武装部队及战争和平相关事务的决策权,并可将部分职权委托给总理。

豪利称该提案为“136年来帝国总统制后独立巴西议会的历史性宪法修正案”,他表示:“在世界上最成熟的民主国家,议会与行政部门共同确保政治效率、有效性和稳定性。”

根据立法程序,PEC需首先提交众议院宪法和司法委员会(CCJ)进行初审,随后在特别委员会进行详细审议。通过后,提案将提交众议院全体审议,需经过两轮投票,且须获得513名议员中至少308名的支持,方可通过。随后,提案将进入参议院,同样需经参议院CCJ审议,并在全体参议员中进行两轮投票,获得81名参议员中至少49名的支持,方可生效。通常,PEC的审议流程较为漫长,需在参众两院获得充分支持方能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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