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侨报网编译桑梓10月20日报道】“经济发展合作组织(OCDE)”担心巴西审判国际贪腐案件的能力。某个致力于国际贪腐案件工作小组撰写的报告提及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大法官托福利取消检察机关与Odebrecht签订的认罪协议中的证据。
报告承认巴西在实施《跨国反贪腐公约》所做出的努力,但不太满意巴西当局至今只对已被确认60件海外贪腐案中28件展开调查的表现。报告还指出,巴西追究自然人责任的法规效力不够。2014年至今,没有一人被定刑,另外8位被告因案件失效被豁免。OCDE上次推出的评估报告追溯到2014年,当时向巴西提出的43条议中,巴西只完成了16条(全部或者部分)。19日公布的报告针对实施《公约》第四阶段。1999年生效的《公约》是禁止跨国企业在海外国家行贿行为的国际协议,巴西在2022年成为协议签约国。
托福利名字在报告中的脚注被提到。认定Odebrecht的认罪协议的效力外,OCDE还建议工作小组“关注托福利的决定对其他海外贪腐案件的认罪协议所造成的可能后果,尤其在是否会影响司法安全方面上”。托福利9月初应总统卢拉律师的申请,取消所有通过Drousys和MyWebDayB系统上收集到的所有证据。Odebrecht公司的执行高管们透露,两个系统曾被用来向官员行贿。尽管证据被取消,但认罪协议持续有效,证据复印件仍被保存在联邦总检察院(PGR)专家、调查和分析秘书处的保险箱里。高院发表声明,没有取消Odebrecht的认罪协议,认罪协议仍然有效。声明中强调高院其他大法官此前已做出与图福利一样的决定。OCDE贪腐工作小组今年5月访问巴西后开始撰写报告,托福利9月取消证据,当时工作小组已完成初版报告,后来才补充有关托福利决定的内容。
“托福利取消证据的做法引起OCDE和与G-7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小组(Gafi)’以及‘联合国反腐公约(Uncac)’等组织的担心”“国际透明组织”巴西分部执行主管布兰朵表示“由于负责调查历史上最大的跨国贪腐案件的是美国司法部,取消证据当然会引起巨大的国际担忧。托福利决定被提及的次数之多显示出这一事件的相关性”。
布兰朵强调,《公约》的出现是为了尝试平衡欧盟和美国企业的“游戏规则”。“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企业之间争夺市场中某些企业行贿政府官员占据了市场,美国国会后来通过了跨国腐败行为法(FCPA)法案。相比欧盟国家,美国的法律更加严厉”,“巴西等在全球市场中举足轻重的新兴市场也开始承担起责任,他们开始承担起公司运营责任”,“巴西公司曾经运行巨大的贪腐出口业务,Odebrecht公司(现在的Novonor)公司是最出名的”布兰朵表示。报告还建议出台有关保护举报人,尤其在私营企业中的特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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